臺灣口述歷史學會章程修改說明
2025/03/06
本會於2024年12月21日舉行第八屆第二次會員大會,通過修改章程第八條、第九條、第十一條、第二十五條、第二十八條、第三十條。 經發函內政部,准予備查第八條、第九條、第二十五條、第二十八條(台內團字第1140280372號)。
有關第十一條之修改(未繳納會費者第4年起視同出會),內政部函示(台內團字第1140280372號):「依據人民團體法第15條規定,人民團體會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,為出會: 一、死亡。二、喪失會員資格者。三、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除名者。 (有關出會要件法已明訂,且事涉會員權益,不得於章程增訂法律所無之限制,請維持原條文。另有關未繳會費視同退會之要件,建議於第9條明訂之。)」。因此章程第十一條並未修改。
有關第三十條之修改(取消永久會員、調高團體會員會費),內政部函示(台內團字第1140280372號):「現行已存在之永久會員之會員權利應予保障,爰不宜刪除永久會員之類別。 (爰請增列『自○年○月○日起停止招募永久會員』。)」。因此章程第三十條並未修改。
章程第八條、第九條、第二十五條、第二十八條之修改對照表如附檔。修改後之全部章程條文請見學會網站。